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来呼唤炮火——研发管理的两种理论之辩

时间:2022-08-06 18:55:49

有一种研发管理理论,认为:

公司是一个执行体,它执行的是公司老板或者大股东的意志,而各级领导是这种意志的代言人,对公司的其它员工而言,有意见可以提,但最重要的工作是执行上级的指令。

如果上级的指令是错误的,则自然有老板去追究上级的责任;

如果老板错了,那跟员工就更没有关系了,因为公司本来就是老板的,好坏都是老板的事;

对上级或者老板的决策,员工只能执行,如果不执行,那就请离开;

试图在公司强调所谓的员工主观能动性,那是搞错了地方,公司不是议会,不是人大,公司是一个执行老板意志的组织。

综合起来说就是,对打工者而言,只需要忠实的执行好上级的指令就足够了。

 

还有一种研发管理理论,认为:

公司是一个追求盈利的组织,它不仅仅是老板和大股东的,它还是全体打工者的,公司的盛衰影响的不仅仅是老板,也极大的影响着员工的生活。

公司的老板和上级的决策不一定总是正确的,因为领导了解的实际情况不一定很全面真实,并且任务在执行过程中,总是会有许多的细节需要灵活的处理;

总之,要把事情做好,单靠老板的脑袋加上员工的双手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的是公司全体员工的脑袋(智慧和决策)、眼睛(观察事情的变化)、嘴巴(反馈信息、积极沟通)、双手(执行)和大量负责任的劳动时间。

 

这两种理论,哪种是正确的呢?对一个新兴的软件公司而言,毫无疑问的后者是正确的。

 

首先,领导的决策并不总是正确的,领导也是人,虽然领导在能力、经验、决断力、视野等方面会比员工更全面些更准确些,但是,这并不能保证领导的每个决策都是正确的。事实上,领导和员工一样,每天也只有24个小时,可是这24个小时中,领导由于承担的职责更多,在某一件具体的工作上,领导能够分配出来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是非常有限的,而在这点上,员工则不同,一般的员工只会负责某一个特定领域的非常具体的工作,这就决定了员工在某些具体工作上,他们的决策可能比领导更加专业,他们对事物现场的工作可能更加熟悉,对事物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化能够更早感受到。作为一名成功的领导者与决策者,任正非在华为2010年的新年致辞中就曾经指出:“我们在这困难的一年,同步展开了组织结构及人力资源机制的改革;改革的宗旨是,从过去的集权管理,过渡到分权制衡管理,让一线拥有更多的决策权,以适应情况千变万化中的及时决策。这种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来呼唤炮火,已让绝大多数华为人理解并付之行动。

 

其次,在对待领导指示的态度上,把是否盲目执行指示作为衡量工作成果的唯一标准,却对该指示是否真正符合当前项目状况持毫不负责的态度,这无疑也是极端错误的。*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指出:“我们说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是正确的,决不单是因为它出于上级领导机关,而是因为它的内容是适合于斗争中客观和主观情势的,是斗争所需要的。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和审察,一味盲目执行,这种单纯建立在’上级’观念上的形式主义的态度是很不对的,……,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

 

对待指示的态度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对谁负责的问题。是对领导的指示负责呢?还是对公司所进行的事业负责?一般而言,领导的指示在客观上是应与公司所进行的事业相一致的,但是主观上却存在着不一致的情况。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比如部门利益、能力缺失、工作失误等因素导致的有意或无意的决策错误,而错误的决策对公司所进行的事业肯定会造成一定的伤害。当发现领导的指示可能存在错误的时候,作为普通员工应该如何处置呢?是盲目的执行指令,对领导负责,还是冒着冒犯领导的风险,提出异议、加强沟通、更深入的了解指令的真实意图?真正对公司事业负责的员工,我希望你们坚持后一种做法,虽然这种坚持,有时候可能需要很大的勇气,所付出的代价会很大,但自己的收获往往会更大。

 

再次,很多时候,一个项目的失败,往往涉及到非常多的因素,而这些因素,到底哪个或哪几个是真正的关键因素,并不能非常直观的分析出来。比如,领导高估了团队的能力,而导致他进行了一个错误的商业承诺,在该商业承诺无法得到执行的时候,常常可以看到领导在总结经验时会把错误归咎于团队的底层员工,评价他们能力低、经验少、责任心不够等,却很少把错误总结为自己过高的估计了团队的能力。事实上,团队的能力在项目还未执行的时候,就是客观存在的制约条件,领导却往往不能有预见性地察觉和指出团队的这些问题,而当商业承诺失败的时候,团队的这些问题似乎一夜之间全部暴露了出来。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底层员工几乎没有机会参与到项目总结中去,他们也许察觉出来了团队领导者作出了过高的商业承诺,但是他们的声音往往无法传播到老板的耳中。

 

最后,简单说一下为什么要发挥整个公司所有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的问题。我认为,一个公司产生的所有价值应以以下的方式计算,即为:劳动时间*劳动效率。劳动时间,可以简单的认为是公司所有员工的上班时间,而影响劳动效率的因素非常多,这其中公司决策的正确性是劳动效率的关键因素。要把一件事情做成功,可能需要十个正确的决策,而往往只要一个错误的决策就足以断送整个项目。在一个员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公司中,一方面,员工的工作时间毫无疑问的会增多。另一方面,公司决策的正确性和时效性会显著提高,正确性是因为组织的各个环节都有自我纠错能力,这就是说,即使存在部分决策错误的情况,也可以最快的被发现和纠正;时效性是因为在事物发生变化需要执行手段也变化的时候,一线的员工可以第一时间能动的做出响应,这就是决策的时效性。


这里举个例子来说明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问题,抗美援朝的二次战役中,38军的113师担任包抄联合国军后路的作战任务,在一晚上急行军145华里到达三所里之后,完成了对联合国军南撤路线的封堵,可是在打退美军十多次冲锋之后,发现美军开始撤退,不打了,这引起了113师指挥员的重视,此时113师收到电报,电报要求113师出击“龙泉里”。113师接到电报后,发现地图上“龙泉里”在三所里的北面,出击“龙泉里”毫无意义,经过他们分析,在三所里的西面,有一个地名叫“龙源里”,师指挥部判断,很可能上级要求的是出击“龙源里”,而不是“龙泉里”。事实证明,113师的判断是正确的,美军果然是从“龙源里”在南窜。试想一下,如果当初113师只会机械地执行上级的命令的话,很可能就不会有二次战役的重大胜利和战果,也就不会有38军“万岁军”称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