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 清单

时间:2023-12-25 13:55:13

全国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省级部门权力清单,29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已有57个国务院部门公布了权力清单;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已从2013年的193项减至目前的122项……

  2013年以来,党*、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其中“清单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制定*权责清单,划定*权力边界;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加快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方面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清单越合理、越清晰、越公开,简政放权改革效果就越明显。在近期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中,“清单”始终是一项督查重点内容,督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查阅各类清单目录,深入了解落实情况。

  亮出“家底”,把权力装进制度笼子

  “辽宁把编制权力清单作为简政放权的重要步骤,主动亮出‘权力家底’,目前省级权力清单调整到1735项。”

  “湖北推行市县通用权力清单,确定市级*部门通用权力事项3737项,县级通用权力事项4115项。”

  “陕西开发建成了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在省市县镇四级的*网站同步运行。”

  在党*、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省级部门权力清单,29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17个省份公布了市县两级*的权责清单,一些省份还对制定乡镇*权力清单和村务工作权力清单进行了积极探索,突出呈现从严、从细、从实的特点。

  权由法定。吉林将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权力事项一律取消;凡是需要法律授权的,一律按照法定程序调整,目前省级设定市县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34项。

  权责一致。安徽跳出“针对部门讲责任”的惯性思维,转而针对每项行政权力,逐条编制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让隐形责任显性化、宽泛责任具体化、粗放责任精细化,实现权责清单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