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消费贷款之中国消费金融发展史

时间:2024-04-11 11:52:28

读懂消费贷款之中国消费金融发展史

本期让我们来了解以下中国消费金融的发展史吧~
读懂消费贷款之中国消费金融发展史

中国消费金融发展史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萌芽期、试点期、发展期、规范期。

萌芽期(1985-2009)
主要提供服务方为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这个阶段主要针对高收入、高净值人群,审核比较严,主要涉及的产品是信用卡、汽车贷等。

试点期(2009-2013)
这个阶段,全国开放了4个城市作为试点,仅有4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这个时期对申请牌照公司资质要求非常高。
这个时候的产品服务特点是小额、快速、无抵押担保。这个时期的服务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信贷无法覆盖的消费金融需求缺口。

发展期(2013-2016)
这个阶段,国家开始放开试点限制,鼓励民营资本、国内外银行、互联网企业发展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居民家庭大宗耐用消费品、教育、旅游等信贷需求。
这个阶段一些互联网公司通过申请互联网小贷牌照,直接在某些特定的消费市场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利用其场景细分、大数据丰富以及成熟的贷款申请系统,直接对借款人授信,并以此与渠道商合作或自行开发渠道。

规范期(2017–至今)
随着中国消费金融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也暴露出来了。例如,滥发高利贷、暴力催收、裸条贷款等违反法规现象。
这个时期,国家推出多个监管条例,逐渐规范行业发展环境,为消费金融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具体监管条例如下:
2017年6月28日,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27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
2017年12月1日,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P2P 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分别对校园贷、网络小额贷款、现金贷业务进行了严格的清理整顿;
2018年4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落地;
2018年4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明确表示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地方金融组织统计以及互联网金融统计体系。此前没有纳入金融统计工作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平台,此后将逐步纳入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统计监管工作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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